问题 | 房子夫妻两人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夫妻双方没有事先约定财产的归属时,通常情况下,房子会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来处理。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首先会进行协商来分割房子,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2.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出资的情况以及在婚姻关系中双方所做出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比如,如果其中一方出资较多,那么在分割房子时,就可以适当多分给这一方一些。 3.倘若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双方也没有其他特殊的约定,那么一般就会认定这所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平均分配。 4.要是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但是在婚后又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视为是对另一方的一种赠与。 在离婚时,这所房子一般会按照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当然,除非双方另有其他约定。 5.总而言之,在离婚时对于房子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始终以公平合理为根本原则。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中,必须根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准确确定房子的分割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姻期间购买了房子,没有特殊约定。现两人要离婚,对于房子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收入高对家庭贡献大应多得,小丽则认为应平均分配。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房子为婚姻期间购买且无特殊约定,按共同财产处理。 2、法院判决时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出资情况和对家庭贡献大小。 3、双方都应提供相应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会依据证据和公平合理原则做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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