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卖房的钱给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形里呀,倘若父母清楚地表明,卖房所得的钱是专门赠予给儿子个人的,那这钱款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啦。
不过呢,如果在赠与合同里没有明确地约定说这钱只归儿子一方所有,又或者父母在卖房的时候没有特意表明这是单独赠予给儿子的,仅仅从钱款的流转情况去看的话,依照法律规定,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哦。 要知道,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内,一方所受到的赠予财产呢,除非有明确的约定说只归这一方所有,不然的话就应该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呀,最为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父母在卖房以及对钱款进行处置的整个过程中,他们的意愿表达以及相关的约定啦。 比如说,如果父母在卖房合同或者其他相关文件中明确写下“此卖房钱款仅赠予儿子个人”,那这钱款就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但要是没有这样的明确约定,那就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啦。 总之,父母的意愿表达和约定在这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的父母卖了房子,卖房所得钱款给了小朱。小朱与小李对这笔钱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这是父母明确赠予自己个人的,应是个人财产,小李认为没有明确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父母能提供如卖房合同中有“此卖房钱款仅赠予儿子个人”字样等表明单独赠予小朱的证据,钱为小朱个人财产。 2、若没有这样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赠予,无明确只归一方约定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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