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公积金通常属于共同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在这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进行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等,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就包含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拿到或者本应拿到的住房公积金。 不过,如果公积金是在婚前由个人缴存的,并且婚后也没有做出相关约定,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当面临离婚情况时,对于属于共同财产部分的公积金,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进行分割。 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这样能保证双方在财产分配上相对公平。 但同时也会考量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大小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的公积金有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增长。二人面临离婚,小朱认为公积金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小李则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双方争执不下,未能协商成功,小李欲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通常属于共同财产。若小朱不能证明公积金是婚前个人缴存且婚后无相关约定,小李有权要求分割。 2、法院判决时,一般按平均分割原则处理,但会考虑双方婚姻中的贡献大小、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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