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房产证被一方拿走会怎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前,房产证被其中一方给拿走了,那么这极有可能对房产的最终归属以及后续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事宜带来影响。
从法律层面来讲,房产证乃是房屋产权的关键凭证,然而它却并非是确定房产归属的唯一依据。 在夫妻双方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通常情况下都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某一方将房产证给拿走了,但是另一方依然可以凭借其他的相关证据来证实房产的实际存在以及其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这一事实,像是购房合同、付款的相关凭证等等。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里,法院会全面地考量各种各样的因素,以此来明确房产的归属以及分割的方式。 倘若仅仅只是出现了房产证被拿走这样一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仅仅依据房产证的持有状态就直接对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定,而是会依据所有的证据以及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总之,一方拿走房产证尽管可能会给另一方带来一定的困扰,但是却不会对房产的实质归属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产生改变。 所以,另一方应当积极地去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夫妻二人面临离婚。小朱趁小胡不注意拿走了房产证,小胡认为这会影响房产归属和财产分割。小朱觉得拿了房产证就更有利。但实际上他们的房子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应属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房产证虽为关键凭证,但非唯一判定依据。小朱拿走房产证不必然改变房产归属。 2、离婚诉讼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小胡可凭借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实房产共有,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公平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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