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之后房子更名还需要另一人去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际已经明确约定该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
那么,在办理房屋更名的相关手续时,一般来讲是需要另一方协助并一同前往办理的。
因为房屋的更名涉及到产权的变更,需要双方的配合才能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要是另一方清楚地表明放弃该房屋的产权,并且以书面形式同意配合办理更名手续,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拥有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单独去申请办理更名事宜。
书面同意的文件可以作为办理手续的重要依据,保障整个更名过程的顺利进行。
然而,如果另一方拒绝配合或者无法联系到,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就可以借助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协助办理房屋更名手续。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裁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还必须要留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利。
如果房屋存在抵押,那么在办理更名之前,需要先解除抵押。
只有解除了抵押,才能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从而顺利地办理更名手续。
总之,离婚后房屋更名是否需要另一方亲自前往办理,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夫妻共同房产约定归小朱所有。小朱办理房屋更名手续时,小李(小丽书面委托协助办理人)拒绝配合,小朱认为小李应按小丽书面同意配合办理,小李称小丽改变主意。小朱联系不上小丽,房屋无抵押情况。

案情分析:

1、若小丽书面同意配合办理更名手续有效,小李拒绝无依据,应按约定协助。
2、小朱联系不上小丽且小李拒绝配合,小朱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判决小李协助办理更名手续。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6: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