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卖房子必须双方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夫妻离婚之后要卖房子,一般是需要双方都签字的。
这是因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这个过程中,通常会对房屋进行分割处理。 那些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虽然对房屋没有完全的所有权啦,但是在房屋的处分权方面也是有一定限制的。 要是在离婚的时候已经约定好了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并且这一方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那个时候,成功地取得了完整的产权,那么在出售这所房子的时候,就只需要他自己签字就可以。 另外,如果有一方偷偷地就把房子给卖了,那另一方就可以凭借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这个理由,去要求确认这个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或者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损失。 总之,到底需不需要双方签字,主要是取决于离婚的时候对房屋的分割约定以及房屋当时的产权状况等这些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是夫妻,离婚后有一套共同房产。房子尚未进行分割,小朱却私自将房子卖给了小胡。小丽告知小胡,这种情况需双方签字才有效,小胡却认为小朱有处置权。小朱称房子是自己的不用小李签字。小李得知后,欲维权。 案情分析: 1、若离婚时未对房屋进行分割,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小朱私自卖房侵犯小李权益。 2、按照规定,共同财产处置需双方同意,小朱单方卖房,小李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索要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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