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申请的宅基地拆迁了能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当夫妻共同申请了宅基地后,其拆迁后所获得的补偿款等利益,大多情况下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在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方面,主要包含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等部分。 对于房屋补偿部分,由于是在夫妻共同申请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所以这部分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土地补偿部分的归属情况则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倘若土地是以夫妻双方共同的名义进行申请的,那么土地补偿款一般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要是土地是基于某一方的特定资格而申请的,那么土地补偿款可能就会更多地归属于该方所有。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结合宅基地申请的具体状况以及拆迁补偿所涉及的具体项目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地判断拆迁所得是否能够进行分割以及具体该如何进行分割。 这样才能确保在处理宅基地拆迁相关事宜时,做到公平合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共同申请了宅基地。后来宅基地面临拆迁,有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等利益。小朱认为所有补偿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小李则称土地是基于自己特定资格申请的,土地补偿款应多归自己,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房屋补偿部分,因是夫妻共同申请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按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 2、关于土地补偿款,若土地以双方共同名义申请,应视为共同财产;若基于一方特定资格申请,应多归该方,需要综合判断才能公平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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