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后购房登记一人离婚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购置房产并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之时,首先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分割该房屋。 倘若双方无法就分割事宜达成一致,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倘若另一方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等相关事宜,那么法院在判定房屋归属和分割比例时,就会充分考虑出资比例等因素。 然而,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自己的出资等相关情况,一般就会认定该房屋归登记在名下的那一方所有。 但即便如此,登记一方也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这个补偿金额通常是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 比如说,当房屋的市场价值为100万时,登记在名下的那一方就需要给予另一方50万的补偿。 这样的规定既能够充分保障登记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另一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平与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二人离婚,在协商分割房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应归自己,小丽则表示自己也有出资。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小丽能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婚后购置房产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也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丽能证明出资情况,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出资比例。不会单纯因为登记在小朱名下就判定房子归小朱。 3、即使判定房子归小朱,小朱也应按房屋市场价值给予小丽一半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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