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共同的房产怎么转到一方名下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想要把离婚共同的房产转到一方名下时,主要有以下这些方式。
首先是协议过户这种方式。 就是夫妻双方要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地协商一番,达成一致的意见之后,就把这些意见写成一份书面的协议。 在这个协议里,要清清楚楚地写明房产到底归哪一方所有,以及办理过户的具体事宜等等。 准备好这份离婚协议之后,再带上房产证等相关的材料,一起去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 在那里,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们提交的这些材料和协议,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过户手续。 其次是诉讼过户。 要是夫妻双方怎么都没法就房产过户的事情达成一致,那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请求法院确认房产的归属,并且让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等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就可以拿着这份判决书去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这里要特别注意,不同的地区,在办理这些手续的时候,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不太一样。 所以,一定要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规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然后再去办理手续。 另外,如果房产还有贷款等情况的话,那还得先把相关的债务问题处理好,不然过户可能会遇到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套共同房产。小朱想把房产转到自己名下,小朱主张按协议过户,他认为双方可以协商写好协议然后去办理。但小李不同意,他觉得应该诉讼过户,让法院判定房产归属,双方就过户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按协议过户,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与过户事宜,再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 2、若采用诉讼过户,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房产归属并要求小李协助过户,判决生效后可办理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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