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登记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夫妻在进行婚姻登记之后购置房产,这种情况下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存续的期间内,夫妻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2.购房这一行为,大多是在婚姻关系存续的阶段发生的,并且是以夫妻共同的名义来进行的。 基于这些常见的情况,一般就会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 3.然而,如果夫妻之间有十分明确的约定,约定某一套房屋为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应当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 比如,在购房的那个时候,就清晰地约定了该房屋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又或者是在婚后专门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地规定了该房屋的归属问题。 4.总而言之,在大多数的情形下,夫妻登记之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约定是具有优先性的,只要有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对房产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小朱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小李拿出一份婚前签订的协议,协议约定该房产为小李的个人财产。小朱表示自己并不知晓这份协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若无其他约定通常为共同财产。 2、但如果夫妻间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应按约定处理。在此案中,小李虽有协议约定房产为个人财产,但小朱称不知晓协议,这可能涉及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隐瞒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协议的合法性与小朱知晓情况等因素来判定房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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