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夫妻两人名字能一个人卖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房子的登记名字是夫妻两人时,仅仅一个人是绝对不可以擅自把房子卖掉的。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必须要由双方一起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才行。 要是其中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把夫妻共同的房产给出售了,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就构成了无权处分。 然而,如果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的时候是处于善意的,也就是他并不知道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出售的,同时他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的,并且也办理了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那么这个第三人就能够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而没有对房产进行处分的那一方,是可以向擅自处分房产的那一方要求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的。 由此可见,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拥有的房产是享有平等的处分权的,仅仅只有一方单独去出售房产是存在很大风险的,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的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小胡。小胡不知此房为小朱夫妻共同财产,以合理价格购买且办理了过户。小李发现后,与小朱、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卖房,属于无权处分。 2、小胡是善意第三人,他不知情、以合理价格购买且办理过户,可取得房屋所有权。 3、小李虽失去房屋所有权,但可向小朱要求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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