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归女方男方有债务法院能执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当离婚房产归了女方之后,倘若此房产未被设置诸如抵押之类的他项权利,而仅仅是男方存在债务的话,一般情况下法院是无法直接对该房产进行执行的。
这是因为该房产已经归属于女方,它已然成为了女方的合法财产。 2.然而,要是男方的债务是在离婚之后才产生的,并且这一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背负的,那么在执行的时候,法院就可以对男方的财产进行处置,这里面就包括他在离婚后所取得的那部分财产,当然也包括他在该房产中所拥有的份额(如果有相关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3.总之,对于法院是否能够执行离婚后的房产,必须依据具体债务的性质、产生的时间以及房产的归属等各种情况进行综合的考量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可能对离婚后的房产进行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房产归小李且无他项权利。小朱后来产生债务,小胡是小朱的债权人,小胡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房产。小朱称债务是离婚后用于共同经营产生,小李则认为房产归自己不应被执行。双方就法院能否执行房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债务如他所述是离婚后用于共同经营,且有证据支持,虽然房产归小李,但因其与债务有联系,法院可能执行。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债务与共同经营等有关,仅是其个人债务,那么房产已归小李,是小李的合法财产,法院不应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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