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出轨给小三的钱财是否能要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倘若夫妻中的一方出现出轨行为,并将钱财给予了小三,那么这些钱财通常是可以要回来的。
2.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原则,属于不当得利。 倘若钱财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到小三的,在还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之前,赠与人拥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而一旦办理了转移手续,受赠人就应当返还财产。 3.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回这些钱财可能会涉及到举证责任的问题,必须要证明这些钱财是出轨方因为出轨行为而给予小三的,并且该行为对夫妻中的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诉讼成本等诸多因素。 4.如果涉及的金额比较小,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可能会是更为合适的方式,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但如果金额较大,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则是更为有效的办法。 5.总之,在法律的框架体系内,是有机会要回夫妻一方出轨给小三的钱财的。 只要能够充分准备证据,明确自己的权益,并且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就有可能成功要回这些钱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出轨小胡,并赠予小胡大量钱财。小胡收下钱财后,小李发现此事。小李要求小胡返还钱财,小胡拒绝,认为这是小朱自愿赠予,而小李认为这违背公序良俗,自己有权要回。且涉及金额较大,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从公序良俗角度,小朱给小胡钱财因出轨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小胡属于不当得利。 2、小李要回钱财虽有法律依据,但存在举证责任,要证明是小朱因出轨给予且损害自身权益,由于金额较大,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较为合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