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有房贷怎么去除一方名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前要把有房贷的房产上一方的名字去除,一般来讲是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2.首先,这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必须获得银行的同意。 因为在房贷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银行出于保障自身债权的考虑,通常会要求借款人保持一致。 所以,夫妻双方要一起向银行提出申请,去办理变更借款人或者增加共同借款人等相关手续。 银行会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然后决定是否批准这个申请。 3.倘若银行同意了双方的申请,接下来就需要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在这个过程中,要提交离婚协议等一系列相关的材料,以此来证明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以及变更事宜已经有了明确的约定。 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核,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就会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上的一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 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整个这个过程涉及到法律和金融等多个方面的事宜,必须谨慎对待,仔细处理每一个环节,以免在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给双方带来更多的麻烦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套尚有房贷的房产,想把小朱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但银行因保障债权不同意变更借款人,导致无法进行房产更名。小朱认为已与小李协商好,银行不应阻拦;银行表示房贷未还清按规定需保障债权,这是争议所在。 案情分析: 1、银行出于保障债权要求,不同意变更借款人有其合理性,房贷未还清时借款人变更可能影响还款来源保障。 2、小朱和小李在房贷未还清时就想变更房产证名字,未充分考虑银行权益和相关规定流程,应先与银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再处理房产变更事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