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女方没出钱离婚后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后购置房产,倘若房产的登记名字为夫妻双方,一般来讲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这个场景下,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来进行分割,从原则上来说,双方会平均分配。 2.然而,倘若双方存在特殊的约定,例如明确地约定该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此房产就会归该方所有。 3.要是房产是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这一方,那么此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就归出资的那一方所有。 4.倘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了,婚后则是共同来偿还贷款,在离婚的时候,房产依旧归购买方所有。 不过,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相应产生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获得补偿的。 5.总而言之,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购置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后二人离婚,小朱认为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小李称双方曾有特殊约定房产归自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小胡与小丽的情况是,房产由小胡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赠与小胡,离婚时小丽却想要分割。小静则是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对补偿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情况,若小李能证明有特殊约定,房产归小李所有;若不能证明,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小胡与小丽的情况,由于房产是小胡父母出资且明确赠与小胡,按规定属于小胡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 3、小静的情况,房产归小静,但她应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对方合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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