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涉及拆迁安置房的分配,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通常遵循一定的原则。
当安置房是在婚后所得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时,它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就意味着在分割时,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在考虑判决时,会充分考量房屋的来源,比如是通过哪一方的拆迁安置获得的,以及出资情况,谁出了多少钱等因素。 而如果安置房是婚前一方的拆迁安置利益转化而来,并且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通常就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另一方无权对其进行分割。 不过,如果另一方在该房屋的取得过程中做出了贡献,比如在装修、还贷等方面提供了帮助,那么就可以根据其贡献的大小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之,在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具体分配方式,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进行处理,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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