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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子可以公证给子女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时把房子公证给子女是一种常见的行为。
咱们知道,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必须得夫妻双方都同意,然后一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才行。
在公证的过程中,得把房屋的具体信息,比如房子的地址、面积、户型等这些细节都明确清楚,同时也要表明是要把房子赠与给子女的意愿。
等公证完成后,房子的所有权就正式转移到子女名下,这房子也就成了子女的财产。
不过,这里要特别注意,这个公证只是能证明夫妻双方有把房子赠与给子女的意愿,但在还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其实并没有真正发生转移。
要是其中一方反悔了,那很可能就会引发一些纠纷。
所以,为了确保房屋所有权能够合法地转移到子女名下,在办理完公证之后,就应该尽快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才能让整个过程更加稳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套夫妻共同房产。两人协商后将房子公证给女儿小静,公证时明确了房子地址、面积等细节表明赠与小静的意愿。但公证后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小朱反悔了,小胡是小朱的朋友,支持小朱的反悔行为,而小丽则认为应该遵守公证内容,双方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在夫妻共同房产公证给子女时,虽表明赠与意愿,但未过户前所有权未转移。
2、小朱反悔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因为在过户前他仍对房屋有一定权益。
3、小丽认为应遵守公证内容,从道德层面有一定合理性,但在法律上公证不必然导致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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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4: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