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字后要付对方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签字后是否要给对方钱,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清晰地约定了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特定款项,像财产分割后给予的补偿款,或者是对子女的抚养费等,并且这些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签字之后,通常就应该按照约定去履行支付的义务。 比如,男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要给女方十万元的财产补偿款,且该协议经过了法律的认可,那么男方就应该按时把这十万元支付给女方。 3.然而,要是仅仅只是就离婚这件事达成了一致,却没有涉及到具体的关于金钱给付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付钱的。 4.可是,要是在签字之后,一方突然反悔了,并且这种反悔行为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像是存在欺诈行为,让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或者是受到了胁迫,不得不签订协议等,那么对方就可能没有权利要求其支付款项。 5.总之,判断是否需要付钱,关键要看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 如果对这方面存在疑问,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法律规定给出准确的意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朱需给小李十万元财产补偿款且协议合法有效。后小朱突然反悔,称未约定付钱事宜。小李称按协议应支付。双方产生冲突,焦点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金钱给付的约定是否有效及小朱能否反悔。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款项且合法有效时,签字后应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如小朱给小李十万元财产补偿款。 2、仅就离婚达成一致未涉及金钱给付约定时,一般不需要付钱。若签字后一方因受欺诈或胁迫反悔,对方可能无权利要求其支付款项。总之,关键看协议具体内容,有疑问应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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