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上的赔偿不给算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书明确列出了赔偿事项,然而其中一方却拒绝给予赔偿,这并不对离婚的效力产生影响。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已然在法律上得到了认定,而赔偿事宜则属于另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倘若一方没有依照判决书所确定的那样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会依据对方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 比如,对其银行存款进行冻结,直接划拨到应赔偿的账户中; 或者对其拥有的财产进行拍卖,将所得款项用于赔偿。 通过这些方式,以保障赔偿能够最终得以兑现。 不过,申请执行是有时间期限限制的,通常情况下是两年。 这个期限的计算方式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算起; 如果法律文书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期间,那么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所以,即便赔偿尚未给付,但离婚本身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成立的事实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