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承担的房贷对方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如果共同承担的房贷对方不肯给,首先你要做的就是和对方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
你要清楚地跟对方讲明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房贷份额是多少,以及具体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比如是每月固定金额转账,还是按照一定比例在特定时间支付等。 要是协商的结果不尽人意,那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你必须准备好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关于房贷承担的相关约定作为有力的证据,这能让你的诉求更有依据。 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来判定对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并且为了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可能会采取一些强制执行的措施,像是直接从对方的工资账户里扣除相应的房贷款项等。 与此同时,你自己也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按时足额地缴纳自己应承担的那部分房贷,因为如果因为你的原因而逾期未缴,会对你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这可是很重要的。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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