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所供的房子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对于所供房子的分割原则大致如下:
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这房子是夫妻一同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两人名下,那么通常就把它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看待,在分割时一般会平均分配。 要是房子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买好了,而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属于婚前购买的那一方,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获得补偿的。 倘若房子是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这方子女名下,一般来讲就会被视为是对该方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的时候就归这方所有。 当然,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给夫妻双方的赠与。 具体到分割方式,通常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 比如考虑房子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还贷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从而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分割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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