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父亲送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婚后女方父亲送给女儿的房子,如果女方父亲明确地说这房子只给女儿一个人,那这房子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跟夫妻共同财产没啥关系。
可要是没明确说只给女方,一般就会被当作是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话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的法律操作当中,判断的重点就在于这个赠与行为有没有明确的表示。 要是有书面的那种赠与协议,或者其他能证明确实只是赠与女方的证据,那就可以认定这房子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没有这类证据,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到底这房子归谁,得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好好确定一下。 比如说,要是只有口头说只给女儿,那可能在法律上就不太好认定了; 要是有书面的协议,那证据就比较充分,房子就更可能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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