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针对由父母提供资金购买的房地产,如有明确约定分配方式者,应依据协议内容进行划分;
若未加以规定,则需遵循如下的标准进行切割:
首先,关于父母单独支付一方的房屋款项,且房产证上仅记载了该子女的名字,这可视作是父母对其自身子女的单方面赠予,不被视作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将不会涉及到此部分财产的分割。
其次,若父母为购买的房产支付了一方和其配偶两人的购房款项并在房产证上写明了两者的所有权,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当夫妻二人面临离婚诉讼时,法院会根据适当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女性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基本原则来作出裁决。
最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地产,即使是全额付款,并且只落在一方的名义之下,也需要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按股份占有;
若是共同拥有,也需确认其份额并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