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单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有何后果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针对共同所有的财产,配偶双方均享有同等的处置权益。
通常情况下,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而处置此类共同财产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然若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而需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策时,则双方应秉持平等原则进行深入商讨,以达成双方一致认可的结论。 此时,若一方违反对方意愿,擅自处置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所构成的正是一种无效的民事实体法律行为。 对于这种擅自处理共有财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该处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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