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还清贷款,离婚时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进入婚姻缔结之前所偿还的债务,此项义务属于我们的结婚当事人本身在婚前的私人物品,因此在离婚的时候,不得将其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进行平分。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以下几个方面的财产,可以归类为只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私人财产:(1)任何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 (2)一方因为受到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 (3)带有准许赠予条款的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标明只属于该方的财富; (4)任何一方专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5)其他按照法律规定应单独归属某一方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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