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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能否对半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姓名,可视作为夫妻之间对单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重新约定与分配,需被定义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若产权登记中出现另一方姓名,则表明该方也享有对此房产拥有同等的产权比例。
然而,在对有产权或份额的房屋进行分割时,并不必然等于二分之一。
对于这部分如何进行分割,如双方已事先达成相关协议,那么应根据协议规定来执行;
若无协议约定,则仍需结合各方对房产的实际贡献、后期维护以及其他各类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方可最终确定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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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22: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