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继承的财产能否作为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即为二人自步入婚姻生活以来所获得的财富积累。
此处所言“所得”并不仅限于实际操控、使用财产相关权益的意思,更进一步地,它涵盖了财产权这一概念。 因此,尽管某些财产在一方结婚前就已完成权利获取(继承权已正式生效),然而直至婚礼之后才真正掌握在手中的这类财产是不适用于纳入共同财产范围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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