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具体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一方在结婚前以贷款购买了房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而在此期间该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者名下,根据现行法律,应认定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在离婚情况发生时,双方可协商对此房产进行分割,若无法达成共识,则该房产将被视为登记方所有,同时,该方应对另一方支付适当的补偿费用;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中某一人在结婚前拥有自己的房产,除非事先有明确约定,否则在离婚事件发生时,此类房产原则上不应纳入分割范畴; 最后,除上述两条外,还有其他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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