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理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配事宜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等条款。 依据上述规定,离婚离异之际,除非双方当事人另行作出特别约定,否则个人财产将不纳入分割范畴; 至于共有财产方面,应由双方协商议定其合理分配方案,若协商无效,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依照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兼顾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等原则进行裁决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