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在离婚过程中针对仅有一方姓名记述于房产证之上的情况如何分配房产的相关事宜,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境:
首先,若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其中一方个人购置所得,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属于其个人资产,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另一方将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其次,如果是在婚后购置的房产,即使其证书上仅记载了其中一方的姓名,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及其配套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仍然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公共事务,因此对于夫妻共有权益部分需要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庭予以评判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