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变卖再购房算共同财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将先前离婚前所拥有的个人房产变现之后所购置的物业,毫无疑问地归属为个人资产。
这是因为,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地产,它们均被视为夫妻之间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一部分,即便这些资产需要进行置换变成了货币形式并再度用于购房,也不会影响到它们个人财产的本质特性。 然而,如果新购置的物业(以货币形式变现前的房产)被登记在夫妻双方各自的名下,那么它就会转化成夫妻共享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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