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屋的增值部分应如何合理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争诉中涉及到的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方式,可参照以下步骤执行:
1、首先,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尝试通过磋商来解决问题。 2、倘若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那就需要进一步分析所争议的房屋究竟属于婚前财产,抑或是婚后财产。 (1)若涉案之房在结婚前即为某位夫妇中的一人所有,那么在此情形下,通常不支持对其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2)然而,若房屋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且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而贷款部分则由二人齐心协力偿还,那么此类情况下,共同偿还贷款所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应对半分割。 3、同样,如果涉案房屋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其增值部分也应当按照同等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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