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购置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若夫妇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在婚前独自支付全额购房款项并在婚前或者婚后申领到了房产证,则该处住房应视为该方在婚前购得的个人资产;
其次,若是在婚前已经完成购买行为,但在后续婚姻生活中将配偶追加为共同产权人,这便意味着这栋房产从此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再者,如果在婚前购房时以夫妇两人的名义签订购房合约,且在合同上未作出特殊约定的话,那么该房产便应被视作共同财产,但是如在协议中对此有所标明分别占有房产的百分比的话,便可按照约定的比例各自享有相应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