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假离婚买第二套房是否仍属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之间进行的所谓“假离婚”行为并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由于离婚是由法定程序确认的法律事实,因此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都无法否定这一事实。
当夫妻达成协议并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后,就成为了严格意义上的离婚当事人,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权的条款也将自动转变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自然也就无法再使用共同财产的概念来表述该房产的属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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