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际,经济赔偿款未必尽属夫妻共有的财产部分。
假设因意外事故引发对任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项款项应被视为赔偿方独有之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从而并不纳入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之内; 若涉及到普通性质的财产赔偿款,则通常将其划分至夫妻共有所属的财产领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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