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应如何进行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时期内,除非双方有所特别约定,否则通常情况下,所有的财产都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且必须通过夫妻双方协商来进行分配。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尽管在分居期间,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可能尚未解除,但事实上他们依然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在此期间所获取的财产理应仍然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 不过若双方对于分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性质有着特殊约定,则根据该约定来处理此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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