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涉及离婚之诉时,夫妻共有财产应由双方协商议定分配方式;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兼顾子女与女方的利益这一基本原则做出判决。
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拥有的权益,同样需要依照法律加以保护。
2、若夫妻双方有明确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归属个人所有,那么其中一方因为抚养子女、照顾年迈父母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过多的义务,在离婚之时便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另一方也必须对此给予相应的补偿。
3、当离婚诉讼进行时,如果有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试图通过伪造债务来侵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适当减少其份额甚至完全不予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2 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