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或许会疑惑,若是父母用自己辛苦赚取的血汗钱为孩子购置房产,但仅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他们唯一的孩子身上,那么这种情况是否意味着这处房产便完全归于孩子所有,而不会成为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呢?其实答案并非如此简单。
实际上,若有这样的情形发生,我们可以理解为父母已经将这处房产作为礼物赠送给他们的孩子,因此它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在面临离婚等特殊情况时,另一半并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请求。 然而,如果父母选择将这处房产登记在孩子及其配偶双方的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就被视为是一种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面临离婚等特殊情况时,双方需要进行友好协商,以确定如何公平地对这处房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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