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自己提出离婚,我婚前房产还是自己的吗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丈夫或妻子在婚姻缔结之前获得的任何财产,均被视为其婚前个人所有之财产。此类财产通常将被确认为夫妇双方中的某一位的个人财产。倘若日后这对夫妻选择离婚,那么他们不得就这些先前被确认为个人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而仅能对那些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划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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