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婚前一起买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的房产往往并不能视为夫妻双方所共有,原因在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因缔结婚姻关系而转变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某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妇双方共同负担贷款的偿还责任,或者在婚后将该房屋变更登记为二人共有的状况下,此时,该房产便构成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绝大多数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产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结婚之前就已经购房,且所有购房款项均已全额付清的情况,这部分房产可被视为个人的婚前财产,在面临离婚诉讼时,这部分房产不会被列入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中进行分割。另一方面,如果在结婚之前仅支付了首付款,剩余部分通过按揭方式进行还款,并且在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姓名(或者加上其父母),那么尽管房产本身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但自领取结婚证书之后所支付的按揭部分却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这部分财产有可能会被要求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8 13: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