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婚后共同申请购车贷款所购买的汽车,若缺乏明确约定,将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之时,双方可就此车辆所有权权属形成共识并做出合理分配。若夫妻二人拥有的机动车还存在尚未清偿的银行贷款,那么在诉讼判决过程中通常会做出决定,让取得该机动车的一方承担起偿还剩余未支付的银行贷款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再对该机动车的市场价值进行公平分割,原因在于国家法律对此有着明确规定,即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应该同时分担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财产已经划分至个人名下,则双方需通过协议来解决债务问题;如协议未能达成,则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按照优先考虑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