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婚前注册的商标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标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答案得视其取得的时间而定。若该权利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由男方以个人名义单独获得,那么它就应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然而,若是在结婚之前便已存在并取得的商标权,那就不能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是在婚姻存续时期内,夫妻双方共同所得到的财力,其中包括正常的薪资待遇、奖金收入、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以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等等。另外,那些明确规定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所有的财产,或是在婚前已经约定归属某一方的财产,以及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这些财产已经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有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都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夫妻双方需要先自行协商如何处理他们的共同财产。如若协商无果,人民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基本原则来做出最终的裁决。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有一方因为抚养子女、照顾年迈的父母、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的努力,那么在离婚时他/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同样地,如果有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试图通过伪造债务的方式侵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可以适当减少其分配份额甚至完全不予分配。离婚之后,如果另一方发现前任有以上行为,他/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