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本还贷中的房子可以赠予妻子50%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按揭中的房屋通过公证书形式将其所有权的一半赋予女性,这被视为男性向女性的无偿赠送,因此所得之房产成为夫妻的共同资产。
在变更了产权登记之后,除非存在法定的撤销理由,否则此项赠送行为不能轻易地予以撤销。 鉴于房屋涉及夫妻双方共有的权益,若未进行明确的份额分配,通常情况下应当平等分割。 对于房产在婚前或婚后增加配偶姓名的不同情况及其影响,在此作相应阐述: 1.婚前加名: 指在领取结婚证书之前,若某套房产系由其中一方在个人婚前购买,此时在房产证书上加入另一方的姓名,须遵循房地产交易的流程,即透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途径实现。 在此情况下,需要支付诸如契税等高额税费。 值得注意的是,加名的举动实质上相当于一种无偿赠送,所以若遇到离婚的情形,双方可各自获得该房屋一半的所有权; 2.婚后加名: 在婚后加名一般无需额外费用,仅需交纳一定额度的工本费即可(具体依据各地政策而定)。 对于婚后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姓名的情况,无需缴纳契税等各类税费,相较婚前加名,具有明显的经济优势。 婚后加名应被视为婚姻期间的财产约定行为,房屋在此期间属于共同财产。 在离婚后,根据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份额进行分割,如未作出任何规定,则默认为平均分割。 再者,在房产证上增添配偶姓名,可视作任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赠送,无论是在婚前或是婚后进行操作,均在法律效力上没有本质差别。 然而,无论房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置,若是尚在按揭还款阶段,想要实施加名操作并非易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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