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若婚姻存续期间将先前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添加了配偶为共有人,那么在离婚之际,该房产即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纳入其处置范围之内。
在这个过程中,结婚后被添加姓名的配偶一方可依法主张自身对于涉案房产的所有权权益。 如若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能够就涉及到的房屋分配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则应遵循所签订之协议来进行房产分割;倘若在协商解決的过程中无法取得一致结果,便应交由法庭按照相关法规及政策,以保护子女、维护女性权益以及未违法违规一方等原则,对该房屋展开公平合理的分割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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