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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父母立的遗嘱婚后继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遗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除了特殊的情形外,比如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若遗嘱或赠予合同明文规定了该财产只属于某一方当事人所有,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这部分财产便无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事先达成了相关的书面协议,即自行协商并订立的关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之间分配的内容全称为《财产分配协议》,无论是在婚前期还是婚后期签定,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中的条款可以阐述婚后各方的收入应完全归属各自名下,而不得包含在共同财产的行列之中。
需要强调的是,这类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最后一种情况便是,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继承到的财产,那么自然不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畴内。
因此,当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这种局面时,如果某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声称要分割的财产实际上在此前的婚姻生活中就已经获得了,那么这些财产将不受离婚法律程序的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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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6: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