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实际上,能否如此分割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相关规定及解读:
首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无论在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姓名,抑或是同时出现了双方的姓名,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出的夫妻共同投资(包括贷款在内)所购得的房屋所有权,都应视为共同财产。
其次,若在婚前以全额付款方式购买房产,且购房合同上载明有两人的姓名,但并未作出特殊约定,那么该房产便属于共同共有,即在出售或抵押时需要由双方共同完成;倘若双方曾对房产份额做出过明确约定,则可依据约定的比例各自享有相应的房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