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收集到足够的、有说服力的证据,证实另一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行为。
面对这样的情况,无过错一方完全有权向其提出损害赔偿及经济补偿的要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达成的协议,就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对财产的全额或者部分权益归属进行明确规定。 当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如果先前已经有了明确定义的约定,就要严格遵照落实,未有约定的剩余部分则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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