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爱情关系深化过程中,所赠送的礼品并不一定需要重新取得。
在情感深厚且小额度,显示诚挚心意的礼品方面,只要是由双方表达了自愿、真实的意愿,而非存在使对方利用缔结婚姻条件进行敲诈勒索财务的情况下,应视为单纯的无偿赠与,此时,相应礼品的全部权利归属已经发生转移,沦落成受到赠予者的私人财产。
即使男女双方最终未能走入婚姻殿堂,接受赠予的那方也无需偿还馈赠者的财物。
然而,若涉及到以促成婚姻为主要目的,一方向另一方赠送的高价值、大规模的资金物品,例如房产、车辆之类,则有可能产生返还的法律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