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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婚后购置房屋仅登记一方姓名并不必定象征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若此套房产系于夫妻关系延续期间购买,而双方未曾以文字明确达成各自所占份额的协议,则即便产权证书上仅有一位配偶者的名字,也应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另外,倘若是由某一方的父母在婚姻缔结之后提供资金购买的不动产,且其在产权证书上仅留下一方子女的姓名,同时还郑重声明该不动产只是赠予其子女一人,那么,尽管这套房屋是在婚后所购得,但仍然可以理解为仅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位配偶并无权对之提出任何分配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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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3: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