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房贷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视实际情況而定。
例如,若您在结婚之前购置房产时,房贷由双方共同偿还,则该房屋及剩余未清偿房贷皆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的共有资产与债务。 然而,若房贷仅由您一方独立承担,则房产及其个人负担的房贷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与负债。 接下来,倘若婚后您与配偶共同参与房贷之偿还,则这部分还款资金亦可视为夫妇二人间的共有债务。 反之,若婚后仅您一人独自承担房贷,则所付出的房贷款项可能认定为您独立承担的负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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